台灣跨政黨立委集體貪污案,多人被羈押。一度獲准以100萬新台幣(下同.約26萬港元)交保的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檢方不服裁決提出抗告,案件經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昨再次開庭,認為趙正宇受賄罪嫌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推翻原定裁決,決定羈押禁見,成為此案第四位被羈押的現任立委。
在其家搜出241萬現金
台北檢調追查SOGO經營權立委收賄案時,意外查出趙正宇涉嫌向殯葬業者收賄約2,000萬元(約525萬港元),執法人在其家中起出920萬元(約241萬港元)現金。趙一度獲保釋,但其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則被羈押,檢方不服法院裁決提出抗告。
高院認為原本的裁定理由不完備,發回北院重審。地方法院認為,趙位居要職具深厚人脈,名下有多幢物業,具逃亡動機及能力,而有逃亡之虞,加上他擁有高度影響證詞的能力,且涉犯期間長達數年,牽涉人員眾多、細節繁雜。若趙正宇透過他人對證人施壓、藏匿犯罪所得,將增加查案難度,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趙正宇戴口罩,刻意低頭壓帽子,昨上午在律師陪同下進入北院,對記者詢問涉收賄過程、心情,不置一語。法官下午2時宣讀結果,趙的代表律師范振中隨後離開法庭,途中不回答問題,僅對是否提抗告表示:「會維護他的權利。」下午3時許,趙正宇穿西裝外套、坐上囚車被送往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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