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眼科學會前會長李佑榮醫生前年9月獲邀參加護眼講座,活動主辦方在本地一份報章賣廣告,介紹他為「視網膜和黃斑點手術專家」。李事後被指未有採取適當措施避免引用有關名銜,醫務委員會昨展開聆訊,裁定他專業失德罪成並予以譴責。至於其眼科專科資格將由醫委會轄下教育及評審委員會作另行處理。
自辯稱不知情
李佑榮為本港著名眼科醫生,是眼科權威林順潮「徒弟」。案情指,《頭條日報》2018年9月24日刊登一則創科博覽廣告,標示李佑榮翌日將擔任「低頭世代護眼攻略」講者,配以「視網膜和黃斑點手術專家」名銜,惟有關名銜為非可引述資歷,可能誤導公眾。李被指未有採取適當措施,避免使用有關名銜,被控一項專業失德。
醫委會昨舉行聆訊。李答辯時稱,當時由一名林姓女子邀請他在該創科博覽擔任護眼講座的講者,講座約45分鐘,附以簡報演講,簡報內沒有使用控罪中提及的名銜。他指事前沒有向林女士授權使用此名銜,強調自己絕不知情。
李又稱當日發現該廣告時「睇到就知死梗喇」,但他承認事前沒有詢問林女士會否刊登廣告,並承諾以後出席講座等活動時,會主動提供有關資料。
代表李的大律師質疑,控方指控未有足夠證據,因廣告用作推廣創科博覽而非個人宣傳,李事前對有關廣告並不知情,質疑有關名銜是否對公眾構成誤導。
研訊小組主席蔡堅指,個案重點非醫生「賣廣告」,而是引用了非可引述資歷,又指李在講座上所用的簡報,羅列自己是眼科學會前會長等,也有機會觸犯同樣錯誤。他指若被告事前有找主辦方了解,「今日就唔使上嚟。」
醫委會聆訊小組認為李於廣告中使用有關名銜會令人誤解他擁有比其他眼科醫生優勝的醫療技術及專門技術,裁定專業失德罪成。小組考慮李已就事件吸取教訓,且從未涉及專業失德,就今次專業失德罪成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