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時期有一個笑話:上帝賜予人類三種品質,真誠、睿智、黨性,每個人都只能有其中兩種。人如果真誠而睿智,就不可能會有黨性;有睿智和黨性,就不可能會有真誠;有真誠和黨性,就只能夠是個笨蛋。
特區政府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特首林鄭月娥稱有關決定非政治考慮,又指不是因為怕輸,而是以市民健康為基礎,亦有民調支持決定。但香港民意研究所近日公佈的同類民調顯示,有55%的受訪者認為選舉應該如期舉行,跟林鄭暗示有民意支持押後有所出入。
回顧7月開始的一連串政治打壓:搜查香港民研、恐嚇初選違法、拘捕四名學生、宣佈12名候選人提名無效。如果押後選舉確實與政治無關,何解有關決定又會獲中央政府、中聯辦和港澳辦發聲明支持?假設林鄭自去年修例風波轉跟黨姓,加上她是一個真誠的人,那她就只能是笨蛋。但如果年年考第一的她是一個聰明的人,那她就是把市民當傻瓜,公開地向香港人撒謊。
剝奪港人政治權利
或者會有人覺得DQ立法會候選人和押後立法會選舉,影響的只是立法會,與自身利益無關。何況疫情嚴峻,為健康着想,應該順從政府,減少外出活動。不過DQ候選人和押後選舉,除了是剝奪候選人的被選舉權,同樣是剝奪香港人的選舉權。而疫情終會過去,被剝奪的政治權利,卻不會輕易回到香港人的手上。
《基本法》第26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第68條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第69條則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這部「小憲法」已經把香港人的政治權利和立法會選舉的情況說得非常清楚,立法會經由每四年舉行一次的選舉產生,而香港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亦受法律保障,一切都清晰而且明確。
在DQ候選人和押後選舉的消息公佈後,林鄭稱立法會的「真空期」要交由人大常委來決定去向,即剝奪香港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後,再摧毀了受到法律保障的立法會產生辦法。受「小憲法」保障的事項,都能夠被人大決定凌駕,萬一到2022年時,疫情仍未退卻,而林鄭有意,不就可以用同樣的方式請人大出馬,做個終身特首,與習主席看齊?
實在難怪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認為,香港很有可能永遠無法再就任何事或任何人投票。他在一個多月前才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楊潔篪在夏威夷舉行閉門會議,會後就表明華府會密切關注香港的立法會選舉,如今看來確是意有所指。這反映立法會選舉押後,並非如林鄭所言是因應疫情,而是早已經策劃好的一場戲。恐怕疫情和人命傷亡也不過是劇本的一部份,而更多的戲碼必會陸續上演。
范克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