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契安置傭工 業界斥政府元兇

違契安置傭工 業界斥政府元兇

【本報訊】外傭染疫事件揭發有中介公司疑違例將商廈改作宿舍用途,有中介歸咎入境處未有加快審批外傭新簽證,一個400單位隨時住近20人,席地而睡場面比比皆是。

第3664號武肺確診個案,一名37歲印傭7月30至31日到銅鑼灣商業大廈的傭譽僱傭中心留宿。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港英政府相關部門1975年發出的信件表明,大廈任何部份均不適合作住宅用途,整幢大廈須用作商業或辦公室等用途。信件指出,建築事務監督可要求業主或佔用人停止作住宅用途。若違反有關規定,可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及罰款2,000元。而按《建築物條例》,居住的定義包括宿舍。至於該印傭曾入住的灣仔健樂護理中心,同樣是商業大廈。

入境處審批慢 需等兩個月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有關「宿舍」是歷史遺留問題。他認為需視乎居住用途是否短暫性,還是長期作宿舍用途為目的,才可判斷有否違法。他又指,若外傭享受的是免費住宿,即該處所未必是賓館,亦毋須領取牌照。陸認為政府應趁機監管有關「宿舍」,例如限制留宿人數。屋宇署回覆指,會翻查記錄,如果發現有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情況,會採取適當行動。

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表示,外傭中介公司領取牌照前,需有宿舍提供予轉工轉約的外傭。以往外傭需要離港等候新簽證審批,宿舍同一時間平均只有約有八至十人,但疫情期間,需入住人數增加,約300至400百呎的宿舍,增至10多20人入住。如果留宿人數太多,中介公司會按外傭的生活習慣安排,例如印傭多會選擇席地而睡,亦有中介公司索性拆去宿舍內的碌架床,以便容納更多人。

張估計,全港約有400間中介公司有提供宿舍,但可能有數千名外傭因正等候審批簽證而需入住。但入境處未有加快審批時間,令轉約轉工外傭仍要如以往一樣,等候約兩個月時間,才能獲發新簽證。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主席阿釘指,過往曾有會員反映宿舍衞生環境惡劣,包括多人擠迫在數張碌架床及共用廁所等,會增加傳染風險。阿釘說,外傭雖然只是來港工作,但對香港社會亦有作出貢獻,希望政府向等候簽證的外傭安排宿舍,「至少衞生環境好,而唔係逼埋一堆喺同一間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