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美銀行前高層涉嫌用偽造食肆收據,向僱主申領近1.6萬元膳食津貼,遭廉政公署起訴,案件昨開審。控方指,被告單據顯示的日期其實不在香港境內,亦有收據疑被人在金額最前方加上「1」字,例如一張346元的太興餐廳單據,被改為1,346元。據知涉案單據均是手寫單。
女被告王爭(41歲,圖)是華美銀行香港分部前第一副總裁,她否認八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涉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間,使用八張食肆單據意圖欺騙該銀行。辯方指,不會爭議被告收取了公司批出的款項,主要爭議被告對單據真偽是否知情。被告接受廉署調查時指,因工作繁忙,她會收集需要報銷的單據,不定期一次過交助手處理。
疑單據加「1」 多領千元
控方開案陳詞指,涉案八次申領酬酢開支中,有一次被告在收據日期當天已離境,另有四次餐廳覆核紀錄後,發現收據日期當日沒有金額相同的交易,意味單據或是偽造。
其餘三次雖在交易日期有金額相似交易,但單據總額懷疑被人在千位加上數字「1」,令申領金額增加1,000元。例如一張顯示2016年11月11日在太興消費總額為1,346元的單據,太興覆查後發現當天有金額為346元的交易。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17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