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吻陳淑莊 被告稱避強光誤碰

涉強吻陳淑莊 被告稱避強光誤碰

【本報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去年8月晚上到筲箕灣視察「香港之路」人鏈活動後,等候過馬路時疑遭無業漢強吻臉部。她指男方一度跪地求饒,隨後逃走。無業漢否認非禮罪昨受審,自辯稱當晚因對面街的電筒光線刺眼,為了避開光線才不慎撞到陳的頭,無意非禮她。

風化案事主按慣例會獲匿名,惟陳淑莊不反對公開姓名。她昨稱,去年8月23日晚與同事巡區後等過馬路,其間突然感到右鼻翼及上唇之間位置被「軟嘅,唔濕嘅」物體觸碰,右上臂也被撞了一下。她回過神來發現被告樊家豪(40歲)在右邊,旋即捉住對方,身旁同事則大叫:「你做乜嘢?」亦有人喊「非禮呀!」此時被告跪在地上抬頭說:「對唔住,你原諒我吖。」陳回應「你跪喺度冇用」,並着他起身。被告站起後掙脫她並逃去,不久後遭途人截停。

被告樊家豪(圖)涉嫌強吻陳淑莊被控非禮,昨出庭自辯。

陳指人鏈活動已完 無人亮燈

辯方盤問陳指,案發時香港之路活動還在進行,參與者仍在拖手及亮起手機電筒。陳表示案發時活動已完結,沒有人打開手機的燈。此外,她否認當時右邊臉大半邊被碰,亦不認為現場混亂,反指「我個心亂啲」。陳的同事稱被告突然從陳右方冒出,走到陳身前,「趷高腳錫陳小姐嘴角右邊一啖」。辯方提出陳和被告並排站立以展示身高,裁判官認為不合適。最終兩人先後站在牆邊,由法庭書記貼上便利貼標示高度,顯示被告略高於陳。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他稱當晚看見對面馬路有很多人拿電筒,「好光,掁到我隻眼」。他邊行邊避開光,闔上眼並別過頭,其間臉和陳的頭「差唔多碰到後捽過咗」。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理應撞到陳的右邊身或手臂而非嘴,被告稱:「我有少少轉彎咁行」。控方再問:「闔埋眼又點識轉彎?」被告只稱他當時轉往行人路邊走。

控罪指被告在筲箕灣道逢源大廈地下OK便利店外犯案。案件本月31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770/20

陳淑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