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被指於去年6月21日煽惑市民包圍警總,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周庭早前認罪,昨同意案情後正式定罪,雖然她希望「越快(判)越好」,但最終求情及判刑均需待不認罪的黃及林完成審訊後才進行,黃和林的案件定於11月23日開審。周庭稱會以平常心面對,並會繼續參與抗爭,林則堅持包圍警總是正義之舉。
黃之鋒林朗彥11月開審
周庭承認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黃之鋒和林朗彥則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另否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昨批准三人繼續保釋,並減少警署報到次數。
代表周庭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控方想待案件審訊後才判刑,周庭則認為「越快(判)越好」,惟這是法庭的行政決定。羅官最終同意控方立場。此外,控辯雙方原建議案件於10月開審,惟羅官稱本港疫情嚴重,建議延至11月。
控方在周庭同意的案情中,詳述6月21日當日警總被包圍及造成的影響。大批示威者首先在立法會附近聚集,其間有人用圍欄及雜物堵塞夏愨道,並包圍警總及高叫口號;警總出入口不但被堵塞,更遭示威者掟雞蛋、塗鴉及破壞。整場集結持續15小時,多個警方部門暫停運作。
周庭的角色則由她跟數百人在夏愨道聚集開始,控方指她和黃及林煽動示威者包圍警總,並與兩人一同走向警總及叫口號。中午時分,數千名示威者佔領夏愨道、軍器廠街等,周庭協助拿着大聲公及標語,並一同叫口號,她又在警總外貼標語。黃之鋒庭外指早前警方強行使用軟件破解他的手機,並以內裏資料作為起訴證據,將會爭議其可呈堂性。
案件編號:WKCC22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