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倡通報被查冊者 打草驚蛇

申訴署倡通報被查冊者 打草驚蛇

【本報訊】香港的自由逐步收窄,傳媒工作舉步為艱。申訴專員公署在回覆記者的報告中,認同入境處收緊查冊安排,任何人若申請查閱他人的「香港結婚紀錄」或「出生登記紀錄」,需獲當事人授權,否則需提供合理原因供入境處審批。公署甚至進一步建議,入境處可「調轉」向資料當事人提供申請者的個人資料。記協主席楊健興認為做法會驚動傳媒調查對象,妨礙傳媒監察工作。記者已致函公署要求收回有關建議。

就收緊查冊安排,公署向入境處提出三項建議,包括在推行新安排前,需盡快向公眾公佈內容及因由,並考慮檢討《生死登記條例》及《婚姻條例》,以切合最新社會狀況。其中一項建議入境處可考慮向非資料當事人的申請人聲明,該處可以通知資料當事人該查冊申請,包括查冊人的個人資料、查冊目的和用途。

申訴專員公署在報告未有提到,上述建議是否已諮詢私隱專員公署的意見。入境處則回覆稱會詳細研究,會按需要諮詢私隱專員公署及律政司。

條例列明新聞活動獲豁免

記協主席楊健興直指建議「奇怪」,若傳媒正進行偵查,入境處卻通知當事人有傳媒正申請翻查其紀錄,等於驚動了調查對象,對整個調查過程都造成影響,《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已清晰列明「新聞活動」可獲豁免,入境處更不應事先知會當事人,「你問返當事人,佢反對嘅,咁入境處更有理由拒絕(查冊申請)」。

就公署建議入境處可向資料當事人「反提供」查冊者資料,記者已致函公署要求覆檢及收回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