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脫光受檢 吃「筍炒肉」語帶雙關

須脫光受檢 吃「筍炒肉」語帶雙關

羈押庭結果出爐後,被裁定收押包括國民黨、民進黨三名立委在內的七名被告,昨晚由台北地院的候審室被移送到台北看守所。依規定,他們需脫光衣服接受詳細檢查,而收押第一頓晚餐是「筍絲炒肉絲、紅燒肉羹、炒小黃瓜、酸辣湯」。

陳超明咆哮︰為甚麼押我

昨晚7時多,蘇震清等人陸續被押上囚車,蘇震清挺直脊背走向囚車;在拘留室大聲咆哮「為甚麼要押我」的陳超明也昂首闊步往前;廖國棟換上白布鞋,刻意不露出上銬的雙手,垂頭喪氣被庭警帶着往前;7名被告分別乘坐4架囚車,被送往看守所。按照收押流程,被告進入看所守後,所方會先查驗押票、指揮書等文件,確認身份後,必須脫光衣物接受詳細檢查,確認有無攜帶違禁品、有無疾病或外傷,3名立委分別被關在忠、孝2舍房。

因現時是夏季,只在周二及周五提供熱水洗澡,囚室沒有冷氣,需換上看守所提供的制服。昨日晚餐其中一道菜式是「筍絲炒肉絲」,因「筍絲炒肉絲」在台灣社會有「挨打」的意思,竹筍寓意棍子、肉絲象徵手心或屁股,看守所菜單一出,讓資深媒體人黃創夏直呼:「這個第一餐……有深意!」台灣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有兩個月羈押期,之後法院可裁定是否繼續收押,准押的話再有兩個月羈押期,之後不能再羈押。檢方需羈押期滿前,偵查終結移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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