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5年慈雲山車房有技工維修石油氣的士時,疑因漏氣引發大爆炸,釀成三死多人受傷。肇事技工被指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三人,被控三項誤殺罪,陪審團上周五一致裁定罪成。辯方昨求情指,沒維修石油汽車輛資格的被告只是按老闆指示維修,否則或失去工作,是「困難之下做錯決定」。法官稱車房明顯不是首次維修石油氣的士,認為車房只是「做開一直冇事,大安旨意,做到個膽粗咗。」
被告黎駿豪(39歲)亦在事故中嚴重受傷,身體35%皮膚燒傷,及後因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須接受精神科治療。控罪指他於2015年4月26日維修的士時,未採取足夠步驟防止汽車燃料缸洩漏或積聚石油氣、並確保不會被點燃,因此發生爆炸,導致車房東主胡漢偉、的士司機陳錦波以及附近玻璃店女東主伍靄霞喪生。被告還柙至本月17日判刑。
無牌維修 「困難下做錯決定」
辯方大律師求情指,被告從小就喜歡車,中三後到職訓局修讀汽車學徒,曾奪汽車學徒比賽冠軍。在九巴工作逾十年,及至2012年到肇事車房工作。辯方稱被告案發時只是打份工,他清楚自己沒資格修理石油汽缸,但「拒絕只係理想嘅做法」,終在「困難之下做錯決定」。辯方又透露被告事發後受重傷,妻子仍不離不棄;兩人於2016年結婚,翌年誕下女兒,被告為家中經濟支柱,望法庭輕判。
法官張慧玲主動提及本案延後的原因,是須等候終審法院釐清誤殺罪的法律觀點,判刑會考慮被告期間所承受的壓力。
案件編號:HCCC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