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露體勿偷窺 免誤墮法網

鄰居露體勿偷窺 免誤墮法網

【本報訊】有峻瀅住戶每日在「走光浴室」沖涼時,在不知情下裸露於他人前,亦被對面鄰居「睇全相」,大律師陸偉雄指若住戶刻意偷窺鄰居,甚至偷拍對方裸體或私處,可能干犯法例,提醒市民小心誤墮法網。

偷拍他人私處 最高囚七年

陸偉雄解釋,若在自己家中看到別人裸露,在對方不知情下拍攝對方裸體,如果目的只是出於善意提醒、舉報、或投訴等,則其行為不屬違法;但若拍攝後用於廣傳或作淫褻目的,則可能已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的「禁止發布淫褻物品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

涉事走光浴室內在磨砂玻璃上設有氣窗,陸偉雄指倘若有住戶洞悉可透過氣窗偷看鄰居洗澡,偷窺或偷拍他人的私處,如性器官或臀部等,不論該部位是否有內衣遮蔽,將有可能觸犯《刑事訴訟條例》中的「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最高刑罰可監禁七年。

至於無辜被看裸體的苦主,欲作法律上追討亦不容易。陸指出,在單位內裸露而使別人在無可避免下看見,問題在於裸露者一方;但被鄰居惡意偷拍而非任何裸露,受害人最多只能循民事以「侵犯他人私隱」提出訴訟追討。他解釋,個人樣貌、衣着同屬個人私隱,又提醒市民若在屋內裸露要留意門窗及當眼位置,以免「蝕底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