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雖患抑鬱 非衝動犯案 外婆誤殺孫囚五年 女兒被斥卸責釀悲劇

官:雖患抑鬱 非衝動犯案 
外婆誤殺孫囚五年 女兒被斥卸責釀悲劇

【倫常慘案】
【本報訊】患有抑鬱的清潔女工,女兒未婚誕子後與男友遷離,遺下年幼兒子,清潔工需每日做三份工維持婆孫生計。及後她自行停藥,萌生與外孫同死念頭,終獨自帶外孫到酒店房間,用背囊帶勒斃年僅六歲的外孫。她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罪,法官昨指被告殺人當日藉故令女兒不在場,行徑有一定程度計劃,並非僅僅衝動犯案,判她監禁五年。

被告簡桂芳兩年多前勒斃外孫被捕,昨被判囚五年。資料圖片

被告簡桂芳(55歲)昨在犯人欄內多次用紙巾拭淚,其男友葉潤輝旁聽後被問到判刑是過輕抑或過重,葉表示「唔識答」,但指有鼓勵被告悔改及不要執着。被告原本被控謀殺罪,受審後陪審團無法達成大比數裁決;控方考慮後,基於被告案發時精神失常可減輕罪責,接納她承認誤殺罪。

官稱要對死者公平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還柙兩年四個月,現在按時服藥,重犯機會極低;其幼女、即死者母親亦已原諒被告。法官杜麗冰斥被告女兒明知被告有精神問題,仍將死者鄭霆軒交給被告照顧,自己則搬走與男友同居,未有幫忙照顧死者。法官又謂,被告不單在照顧死者日常生活和學業上負荷過重,亦背負沉重財政壓力,要做三份工作,賺取她和外孫的生活費。

法官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1993年曾被診斷為精神失常,當時已有強烈的自殺和殺人念頭,認為自己最好與一對女兒尋死,令女兒免受哮喘煎熬。

法官指,雖然被告有精神科紀錄、有中度至嚴重抑鬱,但本案實屬她的精神病況混合其人格障礙造成。殺人當日,被告向外孫訛稱會與男友共晉晚餐,叫外孫致電媽媽,着媽媽不用前來協助溫習;但實情是男友當晚要工作,無計劃與婆孫二人吃飯,而被告當晚便勒斃外孫。

法官指,這顯示被告犯案並非一時衝動,事前有考慮及一定程度的計劃。法官並稱要對死者公平,他並非如被告所指不正常,而是受同學愛戴、開心活潑的正常男孩。

案發2018年3月18日。被告在審訊時出庭自辯道出坎坷大半生,包括兒子早夭、丈夫有外遇兼嗜賭致債台高築。患抑鬱的她曾自殺不遂,次女長大後又遇人不淑,未婚誕下外孫,遺棄給她獨力照顧。

據被告庭上證供,外孫生性頑皮,曾因小事大發脾氣用頭撼牆,升讀小一仍經常「郁身郁勢」,她終日擔心外孫有精神病,怕他長大後無法生活或遺禍社會,又稱獨力照顧外孫感到很大壓力,情緒低落。接報到場的救護員供稱,被告當日在救護車上稱外孫有精神病,並曾試圖阻礙急救。

案件編號:HCCC210/19

法官指死者受同學愛戴、開心活潑,並非如被告所指不正常。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