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速龍胸口 六旬漢入獄一月

推速龍胸口 六旬漢入獄一月

【本報訊】民間集會團隊今年1月在中環舉行「天下制裁」集會,中途遭警方腰斬,其間一名六旬司機走出馬路,及後被指襲擊速龍警員,遭多名警員制服拘捕,血流披面。裁判官香淑嫻昨裁決指,信納警員證供,認為被告確曾襲警,事後遭制服時受傷,其間警員雖手持警棍,但沒使用過份武力,裁定被告罪成,並謂警員自言一度不知被告頭部受傷流血,實屬合情合理。裁判官指摘被告不聽警員勸喻並且施襲,行為明顯挑釁警員及挑動在場人士情緒,判監一個月,但准保釋等候上訴。

控罪指被告施振英(61歲)今年1月19日在遮打道及會所街交界犯案。辯方曾指現場情況混亂,涉案警員或弄錯誰人犯案。惟裁判官指遇襲警員A及其同袍作供清晰簡單,案發時他們都目擊被告推A的胸口,不可能搞錯。辯方亦質疑,被告遭制服時根本沒反抗,認為警員說法與片段內容不符。裁判官則指,片段可見當時數名警員合力仍未能即時制服被告,而A亦供稱曾感到被告想起身並郁動手腳。

被制服後血流披面

對於A供稱案發時專注制服被告,沒看見同袍將手中罐狀物揮向被告,亦不知罐狀物有否接觸被告頭部,至制服被告後始發現他頭部受傷;裁判官認為片段雖顯示被告頭部的血已流到地上,惟角度與A的視野不同,認為A沒留意被告傷勢及不知他如何受傷,實屬合情合理。

辯方求情指,當時被告獨自施襲,犯案並無預謀,事後已受嚴重及永久傷害,希望法庭不要判監。惟裁判官指,當時警員已大致驅散情緒高漲的佔路者,馬路也將恢復行車,被告卻故意慢條斯理走出馬路,又不聽警員勸喻,更在警員作出口頭警告後施襲,明顯是挑釁行為,刺激在場人士挑起事端;所幸無人滋事,遇襲警員亦無受傷。
案件編號:ESCC1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