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5年慈雲山車房有技工維修石油氣的士時,疑因漏氣引發大爆炸,釀成三死多人受傷。肇事技工被指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三人,被控三項誤殺罪。案件經歷三周審訊,四男三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近八小時,至傍晚一致裁定三項誤殺罪成。技工和家人聞判痛哭。案件押後至下周二求情和判刑,其間技工須還柙。
被告黎駿豪(38歲,圖)亦在事故中嚴重受傷,身體有多達35%皮膚燒傷,送院時危殆,及後因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出現幻覺,需接受精神科治療。
未防止燃料缸洩漏
控罪指他於2015年4月26日維修的士時,未採取足夠步驟防止汽車燃料缸洩漏或積聚石油氣、並確保不會被點燃,因此發生爆炸,導致車房東主胡漢偉、的士司機陳錦波以及附近玻璃店女東主伍靄霞喪生。
控方於審訊中指,無直接證據證明被告處理案中的士氣缸,但他是當日唯一技工,曾修讀職訓局課程,知悉系統如何運作,唯一合理推論是他當日負責維修並更換零件。
控方又指,維修氣缸內部零件要先釋放高度易燃的石油氣,最終因置於維修槽邊緣的風扇晃動,跌落積聚石油氣的維修槽內,產生火花引發爆炸。
案件編號:HCCC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