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港大政治解僱戴耀廷 許智峯提案廢特首校監制

斥港大政治解僱戴耀廷 
許智峯提案廢特首校監制

【本報訊】港大校委會早前通過即時解僱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雖然戴已決定就結果向校監即特首林鄭月娥上訴,惟坦言上訴不可能成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形容戴被炒是「百分百的政治決定」,以政治壓倒學術自由,將草擬私人條例草案修訂《大學條例》,包括在九間大學廢除特首的必然校監制,廢除特首委任大學管治團隊的制度,改由校內人員互選產生,保障大學自主,期望在年底新一屆立法會會期提出。

許智峯昨舉行記者會講解草擬的《2020大學法例(修訂)條例》。他認為現行大學管治架構下,大學往往作出背棄言論及學術自由原則的決定,期望修例能將校政民主化。

建議改由校內選舉

草案建議廢除特首任校監必然制、改以校內選舉產生校監或監督,並建議廢除特首委任大學管治團體成員及主席的權力,改由管治團體經立法會同意後,委任成員及自行委任主席。

因應2018年理大曾爆民主牆風波,一名護理系碩士生遭踢出校並永不取錄,草案亦有針對學生紀律程序,建議大學日後啟動學生紀律程序時,須有學生代表參與;校方施行開除學籍等嚴重處分前,亦應獲大學教務團體同意,並應設上訴機制。

回應近年大學赤化

許智峯指,提出修訂不單針對戴耀廷被解僱事件,亦回應近年大學「赤化」和學術自由被打壓。他舉例從浸大社工系講師邵家臻不獲續約、港大副校長任命等,均是專制政權干預大學管治的明顯例子,長此下去會令大學師生不敢發聲,造成寒蟬效應。

許智峯認為草案不會根本性地影響政府運作、架構及開支,符合《基本法》下訂立私人條例草案的法理框架。他明白過去甚少有議員的私人草案獲通過,但指「今時今日已經唔同咗」,如民主派有機會取得35 +便要寸土必爭、有權用盡。

2015年港大首副校任命風波後,翌年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亦曾計劃提私人條例草案,修訂《香港大學條例》,廢除校監委任校委會委員及主席的權力,僅保留禮儀性角色,並修改校委會組成;惟計劃隨後在立法會建制派佔多數情況下無疾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