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收炸彈恐嚇信 一家三口被捕

警總收炸彈恐嚇信 一家三口被捕

【本報訊】警方指今年4月底警察總部接獲匿名信件,內容針對警察並威脅在全港各區放置土製炸彈,事隔三個月警方昨在長沙灣拘捕一家三口,撿獲手機及文宣等,但未發現炸彈或爆炸品。其實今年4月初及4月中,警察總部曾於兩周內兩度接獲可疑郵件,但其後警方未透露於4月23日亦接獲針對警察的匿名信件。

被捕一家三口包括姓黃及姓劉的夫婦與其兒子(16至50歲),其中兒子讀中五,父母分別報稱任職廚師及小販;他們涉嫌「發送威脅殺人信件」及「串謀發送威脅殺人信件」被捕帶署扣留調查。

警方指今年4月23日上午,警總接獲一封匿名信件,信中有人自稱在全港各區放置多個土製炸彈,意圖釀成大量人命傷亡。警方形容匿名信內容針對警察,對警方充滿敵對惡意。案件由O記接手調查,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昨早於長沙灣一住宅單位內拘捕涉案一家三口。警方又指,三人被捕時並沒反抗,精神亦無異常。

其中一名被捕男子由警方帶走。

警撿文宣 未發現爆炸品

警員在屋內撿獲部份證物,包括兩部手機、衣物、一些文宣、不滿政府及警方的言論單張等,但未發現炸彈或爆炸品。警方指正調查被捕人士是否涉及過去一年多宗炸彈案件,以及是否受到針對警方不實報道影響而作出惡作劇。

根據資料,今年4月警察總部曾兩度接獲可疑郵件,但未有提及4月23日一宗。今年4月20日早上10時許,警察總部收到一封本地郵寄信件,收件人為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當時收件的警員聞到易燃物品氣味,爆炸品處理課(EOD)人員到場在信件內發現一個可以運作的爆炸裝置,並停止裝置運作,無人受傷。

另外,今年4月7日上午11時許,警察總部警員檢查信件時,發現一封寫有「警察招募組」字句的信件封內藏可疑白色粉末,及一張寫有「TAKE PENICILLIN NOW」(立即服食盤尼西林)的紙張。警方其後證實白色粉末只是煮食用粟粉,將粉末撿走作進一步化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