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恐嚇立法 監管「播獨」傳媒 記協:完全係內地嗰套

李家超恐嚇立法 監管「播獨」傳媒 
記協:完全係內地嗰套

【兩制蓋棺】
【本報訊】北京銳意規管傳媒等四大界別,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兼保安局長李家超接受《大公報》專訪時稱,將參考外國對媒體的管理制度及懲治方法,不排除立法監管傳媒,明言「有啲公開宣揚『港獨』嘅媒體,我哋會搜集證據打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斥李家超的說法「露出尾巴」,質疑李擬推行內地針對媒體的做法,有違本港過往對傳媒開放自由的政策。

港版國安法列明,港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就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亦寫明港府等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對外國組織駐港機構和新聞機構的管理和服務。

李家超在《大公報》專訪中大談規管傳媒的方針,稱將參考外國對媒體的管理制度和懲治方法進行研究,在保障新聞自由時,不排除立法監管傳媒,「絕大部份媒體我覺得係做新聞工作,當然有啲公開宣揚『港獨』嘅媒體,我哋會搜集證據打擊」。他又稱,政府亦不排除立法,堵截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法資金。

警驅逐四媒體 為發牌鋪路

李指,雖然《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新聞、言論及出版自由,但希望傳媒業界可自律及專業。國安法亦容許警方在經保安局長批准後,要求電子平台或網絡服務商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

去年反送中運動期間,傳出港府研究「記者發牌制度」,雖未有落實,但警方前晚在灣仔警察總部向傳媒交代案情前,警方傳媒聯絡隊人員指四間媒體並非政府新聞處登記的媒體,要求他們移除咪牌及離開現場,又逐一檢查在場採訪的記者證件。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表示,北京認為傳媒「抹黑」是顛覆政權的表現,日後肯定會加強規管香港媒體,有可能引入類似選舉確認書的機制,要求記者表明擁護《基本法》和國安法,或者引入記者發牌制度,「內地嘅媒體係宣傳機器,但傳媒業者要通過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考試,一年一次,(新聞觀)都係宣傳、喉舌,睇吓係咪忠於黨」,並相信國安公署和國安委亦會參與管制傳媒和教育界等的指引。

呂又指,前晚警方驅逐記者,加上有建制團體只容許受邀傳媒採訪,顯示「發牌制」已逐漸常態化和合理化。他指現行已有通訊局等機構規管傳媒,法律層面上亦有誹謗和國安法等,不應再加額外規管。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表示,李家超的說法「露出尾巴」、「完全係內地嗰套」,而且欠缺理據,「完全睇唔到需要先,仲話要立法監管傳媒,完全係違反晒以前一路政府對傳媒嘅開放自由政策」。

至於李家超表明會搜證打擊公開宣揚港獨的媒體,楊健興認為屬嚴重指控,亦誤導公眾,「佢應該澄清返,係咪佢認為𠵱家已經有一啲傳媒、係啲乜嘢傳媒、究竟具體宣揚港獨係乜嘢意思……係咪一啲報章社論、定點?我諗要有啲證據,唔好亂咁扣(帽子)。」他強調,香港傳媒環境一直自由開放,屬資訊自由、多元社會重要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