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候審 寶覺疑逼抄信辭職

教師候審 寶覺疑逼抄信辭職

【本報訊】有教師因反修例事件被控,控訴所屬學校在他等候審訊期間逼辭職。寶覺小學涉事教師莫德惠(莫Sir)向本報透露,本月被上門拘捕及控告後,校長鍾麗金即要求他手抄離職信,並須在信中訛稱在被捕前一天「自願」辭職。莫Sir又指控校方在會面期間禁止他致電律師,引述校長稱「人權?你𠵱家同我講人權?」校長否認指控,堅稱莫Sir自願撰寫離職信。有律師稱若指控屬實,校方涉違偽造文書罪。

莫Sir原為寶覺小學視藝科前科主任,任職近九年,原定今年8月31日離職。他本月15日遭警員上門拘捕及控告非法集結,須於8月中上庭。他向本報投訴,指校方獲悉他被捕候訊後,高層先後於本月22日及23日要求他寫辭職信,並須註明因私人理由「自願」在被捕前一天,即7月14日請辭。

莫Sir表示,本月22日他曾與副校長及一名主任在學校附近會面,席間兩人希望他按校方草擬的離職信草稿,手抄另一封呈交學校。二人當時力勸他提早離職,可專心面對審訊,也對學校聲譽較好。惟經律師提醒後,他最終拒簽任何文件。

寶覺小學有被捕教師投訴遭校方逼辭職。

指校長阻致電律師

校方旋即以莫Sir仍是學校員工為由,要求他翌日回校,安排與校長鍾麗金及其他高層見面,歷時近兩個半小時。他指鍾要求他分別抄寫一封信件交代在15日被捕一事,及另一封訛稱在7月14日向校方請辭的離職信。他予以拒絕,但校長指他必須服從指令,否則將發警告信。

會面僵持後,莫稱需先致電律師,惟對方不允,更語帶嘲諷地稱「人權?你𠵱家同我講人權?」他直言早前被捕後,警署尚且容許他致電律師求助,直指當天比扣留警署更為難受。最終他在其他教職員監視下,抄寫兩封親筆信。他已就此向教育局投訴。

校長鍾麗金向本報確認曾與莫Sir在本月23日見面,但否認指控,堅稱他自願書寫信件。教育局覆稱接獲有關投訴,已聯絡學校了解事件。身兼律師的教大高級講師莊耀洸表示,辭職信通常須經校董會審議,若校方知道辭職信日期不符老師真實辭職日期,但仍要求老師抄寫,有機會觸犯虛假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