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立的,本想翻一翻藍絲作家們的《香港顏色密碼》,但現在看清作者與主編的德性,不了。關於「冒充施嘉雯」事件,作者潘麗瓊與編輯江迅的說法已自相矛盾:潘說自己要求真名發表而編輯不允;江卻對施嘉雯說作者不願用真名。潘江二人,必有一個說謊,到底是誰呢?
前天施嘉雯在Facebook進一步透露真相:事件鬧大前,施嘉雯曾透過WhatsApp聯絡作者之一的潘麗瓊,當時施尚未知道潘就是「施嘉雯」。施問是否有人用了她的名字,潘麗瓊居然若無其事答道: “Another person bearing the same name. Not you. No worries. Have a nice weekend.” 看了這句,才知道潘女士原來還有另一個筆名,叫Another person。
後來有人提醒施嘉雯,冒名者可能正是潘麗瓊,於是施嘉雯再聯絡Another person問個究竟。這次Another person沒耐性了,連Have a nice day都不講就終止對話,只說:「不是你,你只需要表明這個人不是你就可以了。正如明報有作者用筆名,你是否要公開他們的真正身份?這個話題到此為止,抱歉不再回覆。請你找江迅吧。」
潘麗瓊的人格在這件事上表露無遺:不但詭詐,更不擇手段「爭第一」。這本眾人合寫的書,編輯有君子約定,每人一篇,很公道,為什麼潘故意犯規,要一人獨佔兩篇?(據她自己說)還要求兩篇均用真名,是否想讀者覺得她份量特別重,是屈穎妍兩倍呢?刻意用「施嘉雯」這個明知會引人誤會的名字,是否從一開始就有計劃有預謀想炒作,令自己搶盡風頭呢?
潘麗瓊在專欄中趾高氣揚說「名字不是任何人的專利」,建議她先參考一下知識產權署網站,裏面寫明「免被虛假署名權」是香港認可的「精神權利」(moral right):「任何人均有權免被虛假地署名為某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作品的作者。」不但弄虛作假,還如此愚昧無知,成個藍絲作家圈畀你搞彎晒啦!物以類聚,《香港顏色密碼》是什麼水平的書,不難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