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男生去年11.11大三罷,被指在大埔堵路兼襲警,不認罪昨受審。拘捕男生的警員供稱,他與聲稱遇襲的同袍當時身穿便裝,他沒有出示委任證,不清楚同袍有否出示,但強調兩人有表明警員身份。他承認曾說:「委你老X呀委!」但稱並非針對被告而是對另一名女疑犯。
被告為港大男生鄭塏臻(20歲)被指在大埔廣宏街襲擊警員Y,並於大埔公路元洲仔段迴旋處與女子陳正亭用三條防撞欄佔領行車路。
警員沈德華(圖)供稱,Y下車後嘗試制服被告,其間雙方糾纏及拉扯。辯方指沈的書面供詞僅稱兩人「發生糾纏」,隻字未提細節。沈同意,並坦言看不到兩人糾纏時的具體動作。他不同意辯方指Y曾踢被告,被告出於自衞才與他拉扯,他稱Y因失平衡,故「腳遞一遞起」。
稱倒後鏡認容貌被官質疑
沈前天供稱曾用車內倒後鏡觀察堵路男女的容貌,被辯方質疑倒後鏡的影像細及模糊。他昨稱該倒後鏡可放大影像四至五倍,裁判官陳炳宙聞言問:「咁你平時揸車咪好危險?」
辯方又指,沈將被告壓在地上期間,被告曾多次要求他出示委任證,惟沈沒有出示,當時更稱:「委你老X呀委!」沈同意,但稱該句話的對象不是針對被告。
Y供稱,發現兩名身穿黑色長衫褲的人時坦言起初分不清兩人性別,至車子駛近時,他才確定其中一人是女子。他亦承認在車上觀察期間,視線離開兩人約三秒。
Y續稱,他下車後確定另一人是男子,嘗試截停對方,並大喊「警察!咪郁!」惟男子揮手擊中他的頸。由於沈沒以襲警罪拘捕該男,因此他到警署後向沈透露曾遇襲受傷,並展示傷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5001/19、FLS34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