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遭港大解僱「香港學術自由終結」

戴耀廷遭港大解僱
「香港學術自由終結」

【本報訊】正就佔中案裁決上訴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遭校方秋後算賬,由特首林鄭月娥委任李國章為主席的港大校委會,昨日以18:2大比數通過即時解僱戴耀廷,推翻大學教委會不終止戴教席的建議。戴耀廷隨後在社交平台發文,直指辭退他的決定是由大學以外勢力透過其代理人作出,認為「這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港大前校委陳祖為稱戴成為了公民抗命殉道者,「這一天,將成為港大歷史無法洗脫的重大污點」。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2019年因佔中案被判囚,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等候上訴。同年6月,港大教委會展開紀律程序,檢討應否解僱戴。以教職員組成的教委會7月上旬得出建議,指戴雖「行為不當」,但未有充份理由解僱他。

戴耀廷指解僱決定由大學以外勢力透過代理人作出。資料圖片

校委會18:2大比數通過

惟昨日校委會全盤推翻相關決定,以18:2 大比數決定即時解僱戴耀廷。現時港大校委會成員共23人,當中特首委任的七人包括擔任校委會主席的李國章,其餘成員有陳韻雲、趙子翹、黃永光、潘燊昌、施文信、陳坤耀、劉麥嘉軒、石禮謙、黃景強、王沛詩、楊紫芝等建制人士,民選代表只佔極少數。

與會者之一、校委會學生民選代表李梓成會後表示,對結果感極大憤怒及失望,又指教委會之前已大比數裁定毋須解僱戴,「但似乎某啲人唔係好相信呢樣嘢,有啲人好一意孤行」,批評有人踐踏大學學術自由及自主的尊嚴。他稱已盡最大努力力挽狂瀾,包括要求校委會待戴的上訴有結果後再裁決,惟遭否決。他指若日後戴的上訴有結果,會要求校委會再商此事。

戴耀廷昨未有出席會議,他其後在社交平台發文,指辭退他的決定,「並不是由香港大學,而是由大學以外的勢力透過它的代理人作出」,認為這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他指香港的學術機構再不能保護其成員免受干預,「若仍有疑問『一國一制』是否已臨到香港,我的個案應足以釋疑」。

他感謝港大培育他成為一名法律學生、法律老師、法律學者及法治的守護者,「當目睹所愛的大學沉淪,我感到心痛」。他稱會以另外的身份繼續法治的研究及教學工作,未有提及會否向校監林鄭月娥提出上訴,但料即使上訴也極大可能被否決。

佔中三子之一的陳健民認為今次解僱戴的決定,與國安法立法一脈相承,指今次港大在沒有充份理由下解僱戴,正是收緊香港言論自由的做法。

前校委:公民抗命殉道者

港大校友關注組發聲明批評以李國章為主席的校委會一意孤行,在戴的案件等候法庭的上訴期間作出解僱,違反程序公義。關注組促請大學撤回解僱決定,並會與學生會及校友等商討跟進行動。

港大前校委、港大政治與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透過社交媒體發文,形容是次解僱事件是「李國章完成其政治任務,戴耀廷成為公民抗命的殉道者,港大賠上了自己的聲譽,在國際學術界將抬不起頭」。他更指「這一天,將成為港大歷史無法洗脫的重大污點」。

港大發言人表示,校委會會議就一名教師的人事事宜決議,強調已按嚴謹和公正的既定程序下決定,但基於保密原則不宜透露細節。

中聯辦發言人昨晚發文指港大校委會解僱戴是順應民心的正義之舉,指戴公然發表「港獨」分離主義言論,鼓吹「違法達義」,在非法「佔中」、「修例風波」,以及最近反對派舉行的所謂立法會初選等事件中,扮演組織、策劃、煽動、教唆者角色,嚴重激化香港社會矛盾,認為戴被解僱完全是咎由自取。

戴耀廷是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出身自港大法律系,主要研究公共法,2000年至2008年曾任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戴2014年聯同陳健民及朱耀明牧師發起「佔領中環」,2019年因佔中案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等罪成,判囚16個月,現正保釋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