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冒牌波鞋 拒捕警輕判社服

賣冒牌波鞋 拒捕警輕判社服

【本報訊】加入警隊三年的警員在網上放售「Adidas」波鞋,遇海關放蛇揭發為假貨,交收期間更拒捕,令兩名關員分別手腕、前臂及肩膊受傷。警員只被控賣及管有冒牌貨和兩項拒捕罪,他早前認罪。裁判官杜浩成昨判刑時重申,社會投放資源訓練警察維護法紀,公僕應避免自己變成一小撮害群之馬。感化官建議判處中等時數的服務令,據悉為80至160小時,杜官最後判被告接受80小時社服令。

被告黃港恆(25歲)去年9月26日在港鐵觀塘站大堂犯案,早前認罪。辯方昨聲稱被告為賺外快犯案,案發時不知波鞋真偽,朋友查詢時他才醒覺。辯方早前求情透露被告去年社會運動期間在最前線執勤且受傷,對回復社會秩序有貢獻,聲稱因執勤遭起底,導致精神及情緒受壓。

被告黃港恆賣冒牌貨及拒捕罪成,獲裁判官杜浩成(圓圖)判社服令。

官:公僕應避免成害群之馬

裁判官杜浩成稱,希望被告吸取教訓,並指社會對公職人員有所要求,投放資源訓練警察履行工作維護法紀;又指任何公職人員應盡量避免變成一小撮害群之馬,對其他盡心盡力的公職人員產生不良影響。

杜官去年處理另一休班警劉志富在Uniqlo兩間分店偷衫一案時,指認同劉是一名出色警員、因情緒問題犯案,判劉有條件釋放,只需自簽兩千元、守行為一年了事。劉承認兩項盜竊罪後,控方放棄檢控其餘一項拒捕罪。

案件編號:KTCC3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