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收片酬唔開工 栢芝遭前經理人入稟追1276萬

屢收片酬唔開工 
栢芝遭前經理人入稟追1276萬

近年積極開拓內地市場賺「人仔」的張栢芝,前日遭前經理人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指她收取片酬後,未有履行承諾拍攝電影,違反合約。該公司要求她歸還已收取的片酬、交代違約後與演藝有關的收入,並賠償損失,共追討1,276萬元。

出道後先後與不同經理人反面的女星張栢芝,前日遭前經理人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指她在收取預支片酬後,未有履行合約承諾,接拍經理人安排的電影,公司因此要求栢芝退回酬金,金額達1,276萬港元。除此之外,前經理人公司亦要求栢芝就違約另外作出賠償。

轉到內地發展的張栢芝,已不只一次跟經理人搞到對簿公堂。資料圖片

需交代其他演藝收入

原告包括余毓興和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入稟狀透露,余毓興與張栢芝於2011年7月10日簽訂為期8年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由余毓興擔任張栢芝的全球唯一經理人。合約訂明,余毓興同意預先向張栢芝支付合共4,000萬港元的片酬,換取張栢芝參與由余毓興所安排的4齣電影拍攝工作。

及至2012年5月,余毓興與張栢芝再簽訂《張栢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兩套電影片酬合共港幣2,000萬元,而余毓興已支付276萬元予張栢芝。此外,AEG於2014年與張栢芝簽訂《全球獨家演藝經紀協議(補充合約)》,以取代2011年簽署的經理人合約。余毓興指張栢芝在簽約後,未有履行兩套電影的拍攝工作,要求張栢芝退回已收取的276萬元片酬;AEG則指張栢芝自2015年中起違反補充合約,要求栢芝歸還已收取的1,000萬港元,並交代由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間與演藝工作相關的收入,又要求栢芝對違約行為作出賠償。

成票房毒藥少有作品

翻查資料,栢芝於2011年與謝霆鋒離婚後,復出兩年內接拍多套電影,包括《楊門女將之軍令如山》、《影子愛人》、《河東獅吼2》及《危險關係》等作品,但大多票房未如理想,且多次傳出她與合作的電影人不和,令她頓時由票房靈藥變成票房毒藥。於是在2013年後,栢芝大量減少接拍電影,最後一部上映的電影,要數到跟張東健、章子怡合作的《危險關係》,之後改為偶爾參與內地的真人騷,包括《媽媽咪呀》、《最強大腦》等娛樂節目。而盛傳她跟任賢齊再續前緣的《星願》續集《十一天零一夜》,也未有開拍。2016年由她夥拍韓國天團BIGBANG成員T.O.P拍攝、中德合拍片《失控˙幽靈飛車》,則仍未有映期。電影拍攝期間,更有人貼街招向她追數,街招中有栢芝在《河東獅吼2》的劇照,內容指「張×芝」收取3,200萬元片酬後未有履行合約。

栢芝近年幕前工作不多,但生活看來沒有負擔,不時都在社交網站張貼與幾個兒子的玩樂照片,包括12歲大仔謝振軒(Lucas)、10歲二仔謝振南(Quintus)及前年11 月秘密生下、父親成謎的三子張禮承(Marcus)3位兒子四處玩樂及游水的片段。本月初栢芝更以1.33億元沽出放售多年的中半山世紀大廈豪宅物業。上年年中她又於中環高調開時裝店,今年1月開始栢芝為避疫情,時裝店一直停業,其間糧照出,估計月蝕六位數。而今個月中,栢芝的製作公司「張栢芝工作室」,獲政府「保就業」10.8萬元資助,承諾聘請至少4人。

案件編號:HCA1227/20

栢芝經常於社交媒體張貼跟兒子Lucas(左)及Quintus的玩樂照,但極少關於自己的工作。互聯網圖片

近年湊仔為樂的栢芝,日前不經意將細仔Marcus的正面容貌曝光。互聯網圖片

余毓興2011年簽約張栢芝後即開拍《河東獅吼2》,但栢芝之後的電影作一直乏善足陳。互聯網圖片

栢芝近年已極少接演電影,去年幫周星馳配音賀歲片《新喜劇之王》已較令觀眾有印象。

張栢芝手頭上只餘一齣《失控˙幽靈飛車》仍未上映。

跟任賢齊再續前緣的《星願》續集《十一天零一夜》,一直被指有意開拍,惜只聞樓梯響,流出過一張疑似宣傳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