鎚襲飛虎 男生還柙候判

鎚襲飛虎 男生還柙候判

【本報訊】15歲男學生被指去年在屯門示威活動期間,手持鐵鎚並且跳高轉身鎚擊警方飛虎隊成員的右肩,被控襲警,昨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葉啟亮裁定全部警員均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反指被告母親作供時自相矛盾,男生自言遭受警暴之說亦屬虛構。男生須即時還柙,以待索取一系列報告至8月7日判刑。

官不信受警暴

現年16歲的李姓被告被指去年10月7日在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與鄉事會路交界襲擊警員X。審訊時辯方引用控方片段,指X供稱路面有雜物阻礙行車,但片段卻見現場暢通無阻,質疑X說謊。葉官指警員作供時已指同袍早就清理路面,認為警員證供清晰。

葉官續指,各警員供稱被告並無任何傷勢,至被告自言感冒而被送院求醫後,醫生為被告檢查嘴邊及口腔也沒看到傷勢,認為辯方指被告被捕時被打頸、亂棍襲擊,甚至有警員跪頸及將警棍塞入口是虛構。葉官又明言不接納被告母親證供,指她既然驚慌、擔心兒子前途,卻在她所指警員沒有清楚筆錄、對兒子不利的口供紙上簽名,認為她自相矛盾;而被告右手其餘四隻手指運作正常,即使中指完全不存在仍可手執鐵鎚。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從小有對立性反抗,需求醫精神科,近年社會問題加劇病情,使他失眠、患創傷後遺症等。裁判官先索取感化、更生以及勞教中心報告,被告還柙候判。
案件編號:TMCC700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