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送男友生日禮物:叫紋身

被告送男友生日禮物:叫紋身

【姊弟戀凌辱案】
【本報訊】32歲初戀男疑遭姊弟戀女友性虐案,男事主昨續作供,透露女友趁他生日,「話送生日禮物畀我」,結果是要他紋身。他按女友意願,在身上紋了一個大的天使圖案,並紋上女友名字。

事主X昨繼續接受辯方盤問,X指女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39歲)2018年8月25日用風筒吹他下體時,他嘗試推開風筒但不成功,被告當時捉實他的陰莖,他未能逃脫。X稱有要求被告不要這樣做,但被告不從,「我唔知佢點解堅持要傷害我」。X稱陰莖被吹至起水泡後,他有搽藥膏消腫,傷口已「冇咁痛」,「心入面都原諒咗被告」,故即晚已願意和被告外出共晉晚餐。

事主稱食偉哥為被告好

辯方指,X在聲稱遭被告淋潑辣椒油當天看醫生,但沒向醫生透露被淋辣椒油,質疑被告其實沒這樣做。X不同意,指案發時正在淋浴,辣椒油已被沖走,故他沒向醫生透露。

X接受控方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Raffell)覆問時表示,他接受結紮手術、購買及服食壯陽藥「偉哥」,全是為了被告好。

被告被控四項蓄意傷人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涉2018年5月至8月在其跑馬地住所犯案。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