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臉𠝹交叉 老翁囚兩年

警臉𠝹交叉 老翁囚兩年

【本報訊】七旬翁疑因村屋租務糾紛,去年涉三度𠝹爛民建聯前區議員的選舉橫額,被捕時更以刀片在拘捕他的警長右臉上「打交叉」。老翁被控三項刑事毀壞及一項蓄意傷人罪,昨被裁定其中一項刑事毀壞及一項傷人罪成。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形容被告出手殘忍,險令警長致盲,判監兩年,並明言因裁判法院規限單一控罪一般只能判兩年,否則判更重。

官指出手殘忍

蘇官裁決時指,被告羅炎達(73歲)作供無理荒誕,其傷勢全因他在地上不停掙扎時磨損自己所致,與人無尤。他裁定被告故意持刀𠝹毀海報,並為借機逃走而立心𠝹傷警長頭及臉,造成兩條六厘米至八厘米長的交叠傷痕,出手殘忍。被告另被罰款1,000元、並賠償70元海報費用。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求情期間不斷以普通話大聲質疑裁決理由,其間不時手舞足蹈,在場庭警以品字形包圍被告戒備。被告被控三項刑事損壞罪,分別指他去年9月18日、10月31日及11月21日在上水東慶路東慶堂外及上水圍一帶毀壞共25幅屬於廖興洪的橫額。被告另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指他同年11月21日在上水東慶路莆上村非法及惡意傷害警長X。
案件編號:FLCC51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