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置(1997)旗艦商場海港城,有傳媒報道其向租戶提出就5月份租金提供折扣,但有租戶指,交換條件包括延長租約期最少18個月;海港城未有回應事件。
需續約最少18個月
《南華早報》報道,海港城於本月10日,由海港城零售租賃及業務發展總監Veronica Chan向租戶發出的信件,要求商戶須達到某些條件,才可獲發還5月份租金折扣,折扣相當於當月40%租金,條件包括於7月15日前要付清6月底止所有未償還租金和欠款、延長租約等。
由於新租約條款要求租戶延長租約期最少18個月,租戶對新租賃條件反應不一。部份租戶沒有簽署信件,部份則在刪去個別條款下簽署;亦有租戶為求取得租金折扣先行簽署,待未來決定不續約時向商場發還所得租金折扣。商場要求場內400多個租戶就新租約條款,於明日或之前作決定,若租戶在限期前未有交回信件,則視作拒絕有關方案,海港城不會再次考慮向拒絕的租戶提供5月份租金折扣。
領展(823)亦同樣向旗下商場租戶提出類似條件,發言人回覆該報道時表示,業主與租戶雙方均需要互相讓步,任何租賃條款需要雙方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