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8月機場「和你飛」集會發生警民衝突,應屆DSE男生當晚向警長掟水樽致對方衣服被淋濕,早前承認襲警罪。裁判官鄭紀航昨指案情嚴重,亦和2016年旺角騷亂案頗相似,被告舉措或會鼓動他人作更暴力行為,惟考慮到他仍年輕、已遭還柙約三周、及早認罪等因素,判他接受感化一年。
獲副學士有條件取錄
辯方求情指17歲莫姓被告「人生中未試過離開屋企咁耐」,還柙期間有反省及親撰求情信,表示明白他過往支持運動的方式不對,傷害了很多人,並向父母及遇襲警員等人致歉。辯方謂被告有悔意,日後想法會更成熟,承諾不會再因一時衝動而犯錯,望法庭輕判。辯方亦指警方沒撿取被告犯案時使用的水樽,或因案中警員事後才發覺曾遇襲。
另外昨天DSE放榜,辯方透露被告成績符合大學聯招(JUPAS)收生最低要求,亦已獲有條件取錄就讀本地副學士課程。
鄭官判刑時指案發時示威者群情洶湧,人多勢眾,被告所為或會刺激他人作出更暴力行為,導致無辜者受傷及財物損壞。鄭官強調案情嚴重,法庭須判阻嚇性刑罰,惟考慮後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感化。控罪指被告去年8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外的暢航路襲擊警長3722。
案件編號:ESCC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