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
【本報訊】40歲救生員前年9月3日在汀九近水灣公眾泳灘當值期間潛水,及後在防鯊網旁被發現溺斃。死因庭就事件研訊,調查事件的勞工處人員指,死者職責不包括潛水,亦未曾接受相關訓練,但因無人目擊事件,故無法確認死者潛水與康文署指派工作是否有關。家屬反駁有證據顯示死者出事前後一個月,康文署沙灘均有救生員使用水肺潛水裝備作非緊急拯救之用,批署方掩飾不是。
死者為救生員陳志康。政府化驗師鍾偉華供稱涉事氣樽、浮力裝置等裝備無破損,氣樽及樽內氣體無異常。
家屬斥康文署一塌糊塗
調查事件的勞工處職安主任陳偉發指,死者不在合資格潛水資歷名單,亦無法確認死者潛水與康文署指派工作有關,估計死者潛水時太接近防鯊網,疑卡到氣樽氣閥,遂感到十分驚慌,過程中「甩咗個咬嘴」,最終溺斃。陳又指署方對水肺潛水裝備的儲存、使用等方面均可做得更好,報告列出一系列建議。
死者家屬陳詞時批評康文署管理層掩飾不是、欠缺指引,又指有證據顯示死者出事前後,康文署沙灘均有救生員使用潛水裝備作非緊急拯救之用,認為署方管理救生員一塌糊塗。代表康文署的律師形容事件屬不幸,事後已就救生員使用潛水裝備發指引,顯示署方重視事件,並向家屬表示慰問。死因裁判官今將引導陪審團裁決。
案件編號:CCDI9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