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臨時會昨日結束,會議除了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最後也處理觸及中共紅線的「護照正名案」、「華航正名案」公決案,前者要求行政院提升護照台灣辨識度,後者建議交通部研究分期可行的華航改名計劃。雖然公決案沒有約束力,但交通部及外交部已表明,將着手研究具體做法;大陸方面尚未回應。
昨日立法院臨時會中,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及民進黨黨團均提出護照正名議案。陳柏惟版本中,要求直接將護照封面及個人資料頁更改為「台灣TAIWAN」,當中涉及修憲。民進黨黨團提出的動議較彈性,指台灣護照封面文字「中華民國 REPUBLIC OF CHINA」,經常被誤認為來自大陸,建議行政部門提升護照的「台灣」、「TAIWAN」辨識度,但未要求更改名稱。
採緩和方案 不要求直接改名
而民進黨黨團提出的華航正名案,指中華航空(China Airlines)被世界各國認為是大陸的中國國際航空(Air China),屢屢構成混淆,為令國際區分二者,交通部應研究強化華航的國際識別等政策,採取中長期措施避免與大陸的航空公司混淆。
在最大在野黨國民黨缺席投票下,立法院以64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兩個公決案,均為民進黨版本,議案態度較為緩和,不要求更改名稱。護照正名以行政院提升護照台灣辨識度;華航正名建議交通部研究分期可行的華航改名計劃,前期以不涉及改約航權談判的飛機塗裝重新設計為主,並研究更改華航英文譯名等各項可行方案。
總統府發言人稱議題核心在於加強台灣的國際辨識度,交通部稱會依據決議處理,已指示航發會成立諮詢小組。
台媒報道曾指,因國際民航組織(ICAO)現任秘書長柳芳是大陸人,「華航若硬要改名,在國際上將寸步難行,很多航線將不能飛」。華航4月時提出改名評估報告,亦稱改名將付代價,除了可能失去兩岸航線客貨運,還會重創營利。
國際航空法專家、清大科技法律所教授黃居正日前受訪時稱,航權談判及許可是由國家間官方機構進行,ICAO沒有介入台灣跟對飛國間航權的空間,台灣跟其他國家的國際航線不會受到影響。
立院通過「國民法官法」
而公決案表決前,經過30多小時馬拉松式會議,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規定年滿23歲的市民,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居住4個月以上,就有機會被選為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一起判案。每宗案件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必須要有三分二以上人數認定被告有罪,才能判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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