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6月9日反送中大遊行後,政府仍堅持續審送中惡法。翌日凌晨一些示威者與警方在立法會「煲底」發生衝突,當中一名裝修工人將鐵馬搬向警方封鎖線。他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指他僅使用少量暴力犯案,且已遭還柙約三周,望法庭判緩刑。惟主任裁判官錢禮指判刑時應顧及整體暴力情況,拒絕判緩刑,最終判囚四個月。
官:判刑考慮整體暴力程度
辯方早前求情透露,被告吳浩榮(33歲)的妻子因他牽涉本案,已離他而去。惟裁判官昨透露報告內容,指被告妻子牽涉婚外情,因此跟被告離婚,辯方表示婚外情只是離婚原因之一。辯方指被告向感化官坦白交代案情,雖然他因酗酒而不獲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惟他承諾獲釋後會戒酒。
辯方強調,被告犯案時只使用低程度暴力,並已被還柙約三周,望法庭考慮判緩刑。惟裁判官認為判刑時亦應考慮整體暴力程度,而非只顧及被告本人的暴力程度,並指除被告外也有人因搬鐵馬而被控非法集結罪;考慮被告求情及報告內容等後,判監四個月。
案件編號:ESCC24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