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不是抗爭派? - 曾志豪

誰不是抗爭派? - 曾志豪

以為搞了泛民初選,便可以把「散沙」捏成一團擲向敵人,誰知又生事端。

一個事端是「確認書」,一個事端是「抗爭派」。

事情大概是這樣:有16個初選勝出的參選人召開記者會宣示立場,卻多了一個稱號自稱「抗爭派」,而有人發現,許智峯和岑子杰不在邀請之列,於是大家就問:甚麼是抗爭派?如何劃界?不是抗爭派的又如何命名?非抗爭派?

然後另一個事端,胡志偉表明民主黨不會為了入閘簽確認書,理由是「不為議席掉尊嚴」,然後黃之鋒就指,不應在簽確認書問題上變成民主派互相比拼立場的辯題,不應暗批簽的人失尊嚴,又指選後不應對同路人抱有敵意。

還未正式和敵人開戰,內戰又起。

其實「抗爭派」和「確認書」的性質,可以說互相矛盾,當有人自稱「抗爭派」並且夾開來食,自開一個記招,其實就意味着:道相同也不足為謀,我們和其他人是不同的。

這種不同當然代表彼此對的手法、立場、言論都有分別,才會產生不同派別;那麼,在「簽確認書」這個議題上,各有不同取態,也就相當正常。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個派別希望其他派別「齊上齊落」,那是否應該在初選後,馬上召開所有參加初選的陣營共同商討?但卻只看到大家互相劃線,強調差異,然後又要求這些「他者」和自己「一致」,一旦未有共識,責任就在對方,然後惡性循環,進一步強化「自己」的進步形象、貶低對方的「落後」。這種做法,對大局無益,也看不到如何變得更團結。

市民眼中,在國安惡法形勢進逼下,所有站出來說反對的人,已經是抗爭派。等於街頭抗爭,不論你是站在馬路,還是站在行人路;不論你是舉「光時」旗幟,還是只舉一張白紙;不論你喊「雙普選」還是有獨立意味的口號,你都是抗爭派。難道只有被捕才算「抗爭」?今天連搞一個初選都可能觸犯「國安法」,你告訴我,誰不是抗爭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