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上市公司遭申請清盤 疫情累首7個月數目激增 會計師稱罕見

20上市公司遭申請清盤 
疫情累首7個月數目激增 會計師稱罕見

【本報訊】自年初爆發武漢肺炎,各行各業被迫停工,期間法庭暫停審理案件,故復工後提交呈請案件飆升。本報統計,今年有多達20間上市公司遭申請清盤;而過往被申請清盤的上市公司,每年僅一至兩宗;有資深會計師形容情況罕見。

專項破產重整、信永中和諮詢專項服務資深會計師簡立祈表示,1997年及2008年金融風暴的影響,均在兩至三季後才反映出來,「但今次疫情來得急,近期大量上市公司俾人告清盤,算好罕見」。據政府數據顯示,今年5月提交呈請的強制清盤數目有68宗,較去年同期42宗多62%。

董事若失職 須負責任

不僅清盤,近日高銀金融(530)亦因債務問題,旗下九龍灣高銀金融中心被接管。企業各出奇招自救,簡立祈稱成敗取決於企業的「內功」,即內部資源,「內部資源通常由股東支持,外部資源即向銀行借貸」。現時公司清盤程序約需時兩個月,期間公司或可挽救生意,「最理想係有資金池,最少半年經營費用足以維持核心營運開支」。

簡立祈形容公司清盤就如行鋼線,「叉錯腳就冇機會翻身,我哋責任就係畀支平衡桿你,將相對風險減低」;若公司面對短期周轉問題,加上並未將資產抵押予不同債權人,「就較容易救」。

每年第四季至明年第一季,是企業現金需求較大的時期,例如需要出雙糧,故簡立祈預期年底公司清盤數目會增加;他提醒,若企業因生意急轉直下或資不抵債而引致清盤,其中董事未作出適當決定減少公司負債或終止營運,或須負個人責任,「即使係獨立非執董,只要做緊董事工作,責任及風險已存在,跳船都改變唔到」。

清盤人會翻查過往董事在清盤前的記錄,例如有否盡責任減少公司負債,簡立祈指業界普遍希望能定立新例規管及讓董事明確知道其責任,屆時即使董事不懂「睇數」,亦有責任諮詢專業人士並作適當決定。

2016年加州健身全線暫停營業,遭申請清盤,當時簡立祈獲高等法院委任為臨時及正式清盤人;由於該公司被爆出欠薪等勞工問題,最終前股東及董事被勞工處檢控拖欠逾百名員工薪金,涉資約114萬元,被判罰款20.2萬元,「資不抵債及公司最後清盤時,資產不屬於股東,係屬於債權人;若不擅處理資產及繼續增加債務,會引伸至個人責任,最終自己承擔罰款」。

45日內救企業有難度

根據過去草擬有關企業拯救的新法例,公司享有的基本暫止期,政府2009年諮詢文件中建議增加至45天,是為拯救企業程序的重要一環,「目的是為有持續經營能力但面對短期財政困難的公司,提供法定『寬限期』,讓其重組業務或債務,或尋求注資翻身」。

不過簡立祈認為45天的時間仍不足夠,主要由於「公司醫生」協助解決公司問題時,需要最新的財務資料,但一般公司財務報表均滯後3至6個月,「導致公司需要將原本攤分半年做的財務數據,要在少於45日內完成,好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