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認可機構一貫遵照國際及本地監管當局規定,就反洗黑及反恐籌資活動等指引執行所需措施,如過往曾因聯合國安理會對北韓的制裁法案,金管局提醒銀行審慎處理相關可疑資金交易及採相應行動。
包括國家元首及高官等
不過銀行界指出,今次美國簽署的《香港自治法案》與以往不同,是首趟針對本港狀況、劍指中國的制裁法案,條文細則及法理闡釋尚未清楚,銀行要準確拿揑不至踩界,可謂如履薄冰。
金管局依據國際準則及本地監管需要刊載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修訂,對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及金融制裁等,其性質介定、風險評估及法例規範有清晰指示。
指引亦列明,認可機構須對客戶進行盡職審查,其中對「高敏感政治人物」(PEP,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提供開戶及其他銀行服務,需要進行高強度的嚴格盡職調查及核實辨識身份。
PEP定義可包括國家元首、政府首長、高級官員、資深從政者及國有企業行政要員等,範圍亦涵蓋當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及關係密切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