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2歲初戀單身漢結識比他年長六年的保險女經紀後,迅速相戀並談婚論嫁,卻疑遭女友多次虐待,因姑姐發現他遍體鱗傷,才揭發事件並報警。案件昨續審,辯方展示數張照片,顯示事主手持肛塞、親吻女友腳掌,亦有全裸照顯示其嘴巴被黑色物塞住。事主承認與女友有性虐戀(SM)習慣,但因害怕女友施襲才就範;又指女友為滿足性情趣,曾強迫他拍攝性愛影片及他穿性虐服裝的裸照。他又透露女友不想懷孕,卻不願意用避孕套,他因深愛對方而應要求結紮。
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39歲)否認蓄意傷人等五罪。X在盤問下供稱,被告在性虐戀中喜歡作為控制一方,並購買肛塞、女性用陰道按摩棒等性道具。X否認性虐行為有共識,強調他沒有此喜好,不同意進行有關行為,亦否認過程中曾拍打被告。X又透露,被告曾在酒吧灌醉他後,將他帶回家,然後從大衣櫃取出她收藏的性虐道具,「用其中一啲工具對待我」,包括夾他的乳頭及陰莖,並拍下照片,他嘗試拒絕及反抗但失敗。
此外,被告聲稱她懷孕會有生命危險,而且風水師指她的子女不會孝順,甚至謀奪財產。由於X深愛被告,故前年6月在被告的要求下接受結紮手術,永久避孕。被告又要求他紋身,他亦照做。
連登公開被告照 官口頭警告
被告又透露,被告曾因他沒有使用她轉贈的藍牙耳機及手錶,要求他自拍十下自摑,X拒絕後,被告變本加厲地要求他自摑20下,更指X不值得她去愛。他自言很愛被告,因此當晚回家後,便將自摑影片傳送給她。X同意辯方所指,被告沒使用暴力強迫他就範,「(自摑)基於我愛佢」。惟辯方指出,X的書面供詞沒提及他曾拒絕自摑,質疑他說謊;X解釋稱當時認為這點不重要。
辯方前日透露,被告本周二曾企圖自殘,一度要求押後審訊,惟昨稱被告求醫及服藥後,情況已有改善,可繼續審訊。辯方昨又投訴,有網民在網上討論區「連登」發佈被告照片及公開事主姓名,要求法庭作出警告,更揚言禁止傳媒報道是其中一個選項。暫委法官張天雁最終僅向公眾作出口頭警告,指公開被告樣貌對審訊沒有幫助,希望類似事件不會再發生。
被告否認四項蓄意傷人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她於2018年5月至8月在跑馬地住所犯案。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C1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