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財困 詐騙證監 財仔 張震遠罪成還柙

商交所財困 
詐騙證監 財仔 張震遠罪成還柙

【本報訊】有「頭號梁粉」稱號的行政會議前成員張震遠昨日終就七年前的商交所騙案成為階下囚,為免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遭撤回,他作為主席串謀財務總監隱瞞證監會,更騙取財務公司3,000萬元貸款,昨在區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直指張震遠若不犯案,損失會最慘重。雖然辯方找來多名建制人士撰寫求情信,信件更引述特首林鄭月娥盛讚張「不止是最好之一,而是最好的一個」,但法官拒絕讓他保釋,下令還柙至本月23日判刑。

張震遠昨被法官拒絕保釋,由囚車押返荔枝角收押所,本月23日判刑。張志華攝

事發於2013年,惟至2017年中警方才落案起訴。61歲的張震遠被控兩罪,串謀詐騙罪指他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間串謀財務總監蔡達英(51歲),隱瞞證監會有關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導致證監會沒有撤回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欺詐罪則指張震遠2013年4月12至17日騙取佳富達財務3,000萬元貸款。

官指有動機 「不犯案損失慘重」

法官胡雅文昨裁決指,張震遠為求脫罪,度身訂做證供,例如自言並非無時無刻都知道商交所的財務狀況,沒有動機與污點證人蔡達英串謀犯案。但法官指,張是商交所主席,亦是商交所賬戶的簽署人,張在商交所的首要工作便是掌控商交所的財務狀況,指張根本事事親力親為,掌握商交所的實際運作。法官並指張是商交所重要持份者,若不犯案,會是損失最慘重的人,不接納他沒有犯案動機。據張自辯時稱,他持有商交所56%股份。

法官指,以污點證人身份指證張震遠的財務總監蔡達英的證供可靠可信,蔡只是奉命行事。據蔡供稱,他曾多次於截數前存入巨額借款,以推高商交所公司結餘,並於翌日由張提走款項。他曾要求資金「留耐啲」,惟張指「冇辦法」,張又指示他不用向證監會匯報彈票事件。法官認為控方證據充足,裁定張兩罪罪名成立。蔡早於2018年已認罪,他和張同還柙候判。

代表張震遠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求情時指,張在上世紀90年代開始出任公職,在案中並無個人得益,亦無證據顯示有人蒙受損失或有冒受損失的風險,案件沒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辯方指張只因其固執性格,奉獻一己時間,以維持商交所至最後一刻,換來的卻是破產收場。

商交所財務總監蔡達英以污點證人身份指證張震遠。

羅范求情信引林鄭讚「最好人」

郭棟明並呈上由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等人撰寫的11封求情信,各人均讚賞張震遠落力貢獻社會。與張一起協助梁振英競選特首的羅范椒芬,在信中引述林鄭月娥對張的評價,「He is not even one of the best. He is the best(不止是最好之一,而是最好的一個)」,信中特別提到前特首曾蔭權及前財政司長曾俊華支持張成立商交所。石禮謙則憶述與張在市建局共事時,張致力改善草根市民的生活環境,所作所為非為個人利益,而是為香港整體利益,讚賞張的行為令人欽佩。

代表蔡達英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則指,蔡認罪且協助控方,證供更獲法庭接納。蔡在商交所未獲支薪一年,因他信張有能力令商交所繼續經營。蔡身為專業會計師,將會面對紀律聆訊,無論聆訊如何,將來亦不得再從事專業工作,望法庭能判緩刑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辯方指蔡因案件拖延而飽受壓力或困擾,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DCCC7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