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
【本報訊】40歲救生員前年9月3日在汀九近水灣公眾泳灘當值期間潛水,及後在防鯊網旁溺斃。死者女上司昨在死因研訊供稱,事發前一日曾見死者碰過潛水裝備,並解釋只是「睇吓」,她已立即制止,強調潛水裝備只有意外發生時才會用,檢查裝備責任在高級救生員身上。死者家屬批評:「放兩支嘢喺度都係害人嘅!冇人知套嘢得唔得、冇人負責,點拎嚟救人?」
死者陳志康的上司、駐灘的康文署二級康樂助理員雷敏琴供稱,過去無紀錄顯示有人用過潛水裝備,雷敏琴多次強調潛水裝備只有意外發生才會用,發生意外後需寫報告,故使用裝備之後一定會有報告。雷敏琴同意如無意外又有人使用裝備,可能會沒有留下紀錄。
案發日她放假,不知案發經過,但她指死者「前一日曾touch過套嘢,我即時stop咗佢」,並着他看完後放好,她稱過程中一直監察他。
家屬斥裝備失效害人
事發時頂替雷的三級康樂助理員李明安(圖)承認,如無要事發生,開放泳灘後不會再檢查潛水裝備。案發日早上9時半他離開泳灘,故沒看到事發經過。
死者家屬質疑:「六個同事都見到佢(死者)着晒裝備,唔覺得奇怪嘅咩?冇人出聲嘅?係咪着裝備根本係慣常?」家屬又指,拯救死者的同事曾稱「件衫打唔脹」,直指「放兩支嘢喺度都係害人嘅」。李回應稱,如見到一定會阻止死者,又稱救生員救人不是單打獨鬥,「我哋都係盡能力拯救。」
潛水公司浩洋科技荃灣區主管周偉成作供指,同事發現涉案背心卡在離水面三米的防鯊網上,磅錶顯示氣樽尚餘70Bar,代表氣樽仍可用20至25分鐘。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CCDI9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