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昨午三時錄完D100節目後,在數碼港停車場遭警方拘捕,指他今年1月涉煽惑他人參與同月19日的「天下制裁」流水式集會。警方即日急提堂,卻申請押後10個星期待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散庭後怒斥「係咪打劫」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申請,同時要求快必提交10萬元才可保釋。譚散庭後怒斥:「係咪打劫呀?」指同類控罪一向只需數千元保釋金,質疑是人治而非法治。
案件昨下午5時40分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已過法庭一般四點半休息慣例,庭外停泊超過四輛警車,逾10名防暴警不斷巡邏。譚(48歲)被控一項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犯案。
案件押後至9月25日,譚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可離港。
譚另被控兩項傳票控罪,但散庭後仍未收到控罪詳情。警方新聞稿指他被控煽動意圖罪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前者針對他於17日集會上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和「解散警隊,刻不容緩」兩句口號,譚直言「大律師話未聽過,未告過人,係有關分裂嘅罪,但唔係國安法」;後者指他同月19日在銅鑼灣用粗口辱罵警務人員。譚說:「係咪癡線呀?𠵱家係咪有辱警罪呀?」
今次要譚以10萬元保釋的蘇官,過往審案時多次惹起關注,例如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有燒烤場東主涉以木棒施襲被控兩項暴動罪,蘇官指雖鐵證如山,但認為東主勇敢面對,與警方保持聯絡,無潛逃迹象,故批准保釋。最近一次則是重判阻差辦公罪成的社工劉家棟入獄一年並不准保釋。
案件編號:FLCC14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