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任命兩高層掌上市科

港交所任命兩高層掌上市科

【本報訊】港交所(388)昨公佈兩項高層任命,分別委任胡麗芬為董事總經理兼首次公開招股審查聯席主管,其與5月初被擢升為同等職位的劉穎,共同監督港交所所有發行人上市申請事宜。同時間,亦委任駱衍廷為高級副總裁兼新增的上市科合規主管,以監督與支援上市科的工作。胡麗芬和駱衍廷將向上市主管陳翊庭匯報。港交所指,駱衍廷已於本周上任,胡麗芬將於2020年9月履新。

胡麗芬為執業律師並在法律界擔任高層職位逾17年,曾任內部法律總監和併購律師。現任TPG亞洲副法律總監及TPG基礎設施的法律總監。至於駱衍廷為香港和澳洲的註冊會計師,現為香港羅兵咸永道的總監,負責提供風險及合規諮詢服務。

陳翊庭指出,現時上市科不同團隊主管已各就各位,將竭盡所能,合力維持上市制度的平穩運作和競爭力,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市場的領導地位。

前主管楊金隆涉貪被捕

港交所上市審查組前聯席主管楊金隆去年5月「因家庭原因」離任後約一個月,已被證監會與廉政公署因涉貪拘捕,並於今年3月被正式起訴,指他涉嫌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行為失當。其後在5月初,獨挑大樑的上市審查組主管史琳,於劉穎升任和兼管上市審查後一星期即辭職,當時已有傳言稱港交所會重回「雙主管」編制。

至月初,證監會發表有關聯交所規管上市事宜表現的檢討報告,指上市部「職能分隔」政策存在多處不清晰,直指行政總裁李小加干預審批上市申請過程。這次對胡麗芬和駱衍廷的委任,被視為修補上市審批及監察漏洞的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