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台灣歌后張清芳上月宣佈與67歲「銀行投資教父」宋學仁結束15年婚姻,二人透過律師發已協議離婚聲明,張清芳在聲明表示「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二人將共同擁有兩名兒子的監護權。昨日有台灣傳媒爆另一個真正版本,指雙方並非協議離婚,而是由法官調解離婚,當中由張清芳主動提告,以「在婚姻中失去自我」為由要求離婚。
報道指張清芳與宋學仁去年協議離婚,由張清芳主導協商程序,因此由張委任律師向法院申請離婚並分配財產,雙方到法院調解時,以一對兒子最有利的照顧方式達成共識。經法官調解,張清芳分得包括約3.4億港元現金、股票、還有位於台北外雙溪價值約8,000萬港元的獨立屋豪宅,合共逾4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