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元老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5名民主派人士早前被起訴,涉嫌去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案件昨完成轉介手續,被告本月30日將到區域法院答辯。辯方早前考慮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控方將案件交由區院審理的決定,但最終決定不提覆核。被告在庭外提及另一項潛在法律爭議,李卓人指警方禁止公眾集會的權力違反人權,冀本案釐清「到底人權法、國際公約大,還是公安條例大」。
揮倒掛國旗 古思堯被捕
社運人士古思堯昨到西九龍法院聲援被告,揮動上下倒轉懸掛的中國國旗,旗上寫着「黑色恐怖」、「白色恐怖」和「法西斯恐怖」,在法院門外被捕。古思堯過往曾以塗污、撕破、焚燒中國國旗和香港區旗的手法示威,數度入獄。
工黨副主席李卓人等被告在法院外高呼「和平集會無罪,還我人權保障」。李稱被告與過萬名反送中運動期間被捕的市民一樣,都是濫捕濫控的結果。他強調港人享有憲法保障的集會權利,連國安法也聲稱尊重國際公約,希望《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真正維持有效。
被告包括陳皓桓、黃浩銘、楊森、吳文遠、單仲偕、蔡耀昌、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及區諾軒,分別被控煽惑、組織、公告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四次遊行。
案件編號:WKCC957、1264-66、ESS7573-76、8310-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