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自治法案》,今後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下中國對香港承諾的中方個人和實體,以及與推行港版國安法官員及實體有業務來往的金融機構將可被制裁。根據程序,立法後90日內,美國國務卿蓬佩奧須向國會提交報告,列明有關個人和實體。
根據《香港自治法案》文本,國務卿與財長商議後,須90日內向適當的國會委員會和領導小組提交報告及名單,列明「正在、曾經或試圖實質上導致中國政府不履行《中英聯合聲明》或《基本法》承諾責任」的個人和實體,報告內容須交代該人身份、被點名原因,以及說明該人從事甚麽活動而被點名。報告提交30日至60日內,國務卿與財長商議後須向國會提交第二份報告,列出在知情下與首份名單人士有重大交易的金融機構,兩份名單被點名人士皆會受制裁。更新的名單將由國務卿依《美國—香港政策法》發表的年度報告向國會提交。
點名後一年內實施
法案訂明,國務卿報告列名人士被點名後,總統須最遲一年內向有關人士實施制裁,包括凍結資產、拒發簽證或拒絕入境等。法案亦要求總統應在一年內,對被點名金融機構實施法案中至少五項制裁,並最遲兩年內實施全部10項制裁,包括禁止美國的銀行向它們貸款、禁止處理美國管轄範圍內的外匯交易,以及禁止美國人大額投資或買入受制裁機構的股票或債券等。
《香港自治法案》由民主黨籍馬里蘭州參議員范霍倫和共和黨籍賓州參議員圖米5月底共同提出,經參眾兩院一致通過後,前日由特朗普簽署成為法律。
美國國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