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普通科醫生徐興盛被指於2012年至2013年間,沒有向病人解釋口服類固醇的潛在副作用,導致病人出現頭痛及皮膚過敏等症狀。醫委會昨日展開紀律聆訊,裁定他專業失當罪罪成,須從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名兩個月、緩刑一年。
致病人頭痛過敏
庭上引述案情指,徐興盛醫生涉於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間,沒有向病人鄧詠詩(譯音)解釋口服類固醇的潛在副作用,導致病人出現頭痛、面腫及皮膚敏感等症狀,事主其後向醫委會作出投訴。
徐興盛透過代表律師承認當時沒有向病人解釋藥物的副作用,辯稱當時認為「劑量少所以副作用自然會少」,所以沒有特意向病人解釋,但明白這不是疏忽的藉口,自己對病人出現副作用深感抱歉。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徐為避免再發生同類事件,已採取多項措施補救,例如在藥袋上的標籤詳細列出副作用。律師同時呈上兩封均是來自被告病人的求情信,並引用徐的診所用作檢測武肺樣本一事,指他是一位有責任感的醫生,希望醫委會能夠給予被告機會,讓他繼續服務社會。
醫委會在庭上指出,類固醇的副作用可以相當嚴重,沒有理由不向病人解釋,故不接受被告當時認為「劑量少,副作用就少」而沒向病人解釋的說法,裁定他專業失當罪罪成,需從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名兩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