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偷看供詞 控方︰冇匿埋唔算偷睇

警偷看供詞 控方︰冇匿埋唔算偷睇

【本報訊】去年7月28日「光復元朗」示威活動中,警員拘捕一名攜有波子及自製發射器的女子,及後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續審。辯方大律師郭憬憲直指前日「偷睇」文件的作供女警「誠信跌破零」,事後「以大話冚大話」解釋,影響證供可信性。控方反指在公眾地方看文件不算「偷睇」,裁判官葉壠亮聞言說:「都有人會明目張膽下犯案嘅」,惹來庭上一片笑聲。

當日負責拘捕被告的衝鋒女警盧卓凝前日出庭作供,惟休庭期間,被辯方法律團隊發現她偷看被列為呈堂文件的警員記事冊影印本。案件主管其後於女警身上撿獲有關文件。

被告稱發射器為劍術會道具

郭大狀昨指,學堂曾教授警員作供技巧,盧自稱「緊張」云云旨在掩飾犯例,指「偷睇」等於考試「出貓」。曾任職警務人員的案件主控大律師葉劍明反駁指,「我當差都冇學過」,揚言「緊張唔出奇,緊張唔使一定要面抽筋」。裁判官最終裁定被告的招認口供可呈堂。

被告劉曉敏(24歲)出庭自辯,她指網上流傳7月28日晚上「白衣人」會再次發動襲擊,故當晚攜帶急救用品,自發前往現場提供協助。她指在警方測試下損毀的器具,實為氣球「入水器」,原本用於劍術會籌備活動製作「水彈」使用,涉案波子則為鍛煉劍尖準確度。她害怕被家人誤當垃圾拋掉,故將波子及「入水器」放入背囊,而她沒有執拾背囊習慣,故一同攜帶外出。
案件編號:TMCC16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