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法庭不能說國安法牴觸《基本法》

譚惠珠:法庭不能說國安法牴觸《基本法》

【本報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於一個論壇上,再表明港版國安法對《基本法》及香港法例有凌駕性,強調港版國安法不是《基本法》附屬法例,港版國安法說明中亦寫明,有關法例凌駕香港法例,所以香港法庭也不能說港版國安法牴觸《基本法》。

譚惠珠與中聯辦法律部前部長王振民等人昨出席論壇,譚惠珠指港版國安法實施後,最多人質疑法例有否破壞一國兩制及違反《基本法》,她反駁指國安立法機制不屬香港高度自治範圍,本來違反國安法的港人應送內地審理,但中央顧及一國兩制,才讓大部份案件由香港審理。

指凌駕香港法例

她又指《基本法》及港版國安法均屬國家法律,港版國安法不是《基本法》附屬法例,《基本法》內也沒有一項條文可評論全國性法律是否牴觸《基本法》,而港版國安法說明法例凌駕香港法例,所以法庭不能說全國性法律牴觸了《基本法》。

王振民發言時形容,反修例運動出現各種暴力行為,令香港成為恐怖之都,國家也長期得不到應有尊重,如果只靠本港自身力量及資源,不可能解決有關問題,因此只能由中央出手就港區國安法立法,又強調立法符合所有國家及香港利益,相信一國兩制方針不會改變。

譚耀宗稱立法有效

出席同一論壇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港版國安法實施後,有反對派人物退出政圈,更有港獨組織成員潛逃海外,顯示立法有效。他又批評有公務員公開反對政府,令人懷疑公務員能否真正為社會服務,期望國安法實施後可令香港回復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