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毀交通燈感化 官祝前程似錦

少年毀交通燈感化 官祝前程似錦

【本報訊】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十八區再開花「神獸罷鷲」行動,多區現警民衝突。17歲孟加拉裔少年以鐵棒破壞旺角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一組交通燈,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昨按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18個月感化,其間被告可繼續居於協青社中心。嚴官散庭時祝願被告前程似錦,並叮囑他不要令家人失望。

辯方指17歲被告的報告內容正面,保釋期間獲安排寄居於協青社。嚴官要求半年後索取進度報告。案情指10月13日傍晚,戴上口罩的被告與其他人用鐵棒打破位於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一組交通燈,有傳媒及閉路電視清楚拍攝到被告行為。被告數日後被捕,警誡下承認頑皮及愚蠢。

另一裁判 官覆核藏刀男生判刑

上月另一宗年輕被告亦獲輕判,中五男生吳銘揚(18歲)去年三罷期間藏彈簧刀,早前被裁定管有違禁武器罪成,不准保釋還柙候判。被告還柙七天後,辯方成功向高院取得保釋,向香官求情時,引述高院法官指,以此案案情而言還柙或判監屬不公,要求無條件釋放。

香官原打算判感化18個月,但被告不接受。香官再考慮終判被告有條件釋放,准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臨散庭時更向被告稱:「祝你考試成功,畀心機溫書!」但香官最近決定覆核判刑,本周五處理。
案件編號:KCCC2586/19,ESCC25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