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長涉於2017年執勤期間,在警車內濫用私刑,連摑被捕市民幾巴,昨否認普通襲擊罪受審。父親是退休警的事主供稱,當日在街上被截查後遭沒出示委任證、自稱警員的人用粗口辱罵,及後突被指襲警並遭帶上警車。其間涉案警長連打他的頭及眼三次,致其眼角流血,事後須縫三針。現場影片顯示,警長疑掌摑事主前及後曾多次向事主激動爆粗:「喺條女面前威吖嘛!我返到去就招呼你!你老母臭X玩嘢吖嘛!」
被告黃明偉(47歲)被指2017年4月11日在土瓜灣道與落山道交界的警車內襲擊男子李文瀚。現任職保險代理的李供稱,當日凌晨與女友先被兩名警員截查,其後再有十多名聲稱是「警員」的人士到場,但沒人出示委任證,有人更用粗口辱罵他。李認為部份人的言行不似警員,遂報警求助。及後該批「警員」指控他襲警,將他推跌及拳打腳踢他的頭,再帶他上警車。惟裁判官陳慧敏觀看現場影片後,明言看不到有警員對李「拳打腳踢」。
事主眼角受傷 警否認拳打腳踢
警方拍攝片段顯示,李遭截查期間與穿軍裝的被告及其他警員口角,其間被告多次激動爆粗,及後有警員指李襲警,將他制服及帶上警車後,有警員稱「我驚你搶我槍!」李則回應稱「我唔會,你唔好搞我!」同一時間李要求「袋返啲嘢」,被告大叫「袋你老母臭X」等多句粗口,未幾傳來「啪、啪、啪」三下疑似掌摑聲。
辯方指李被截查時表現不合作,其後因踩一名警員的腳,被制服時激烈反抗,雙方因失平衡而倒地,李的眼角因而受傷,其間並無警員對他「拳打腳踢」;當警員在警車上試圖為李鎖上手銬時,李再極力掙扎,並與警員「鬥力」及嘗試離座。李全部否認。
辯方又質疑,李表明不信那些人是警員,為何「受襲」時不反抗。李解釋其父是退休警,「我女朋友可以搵我爸爸,反抗咪更唔安全?」辯方又質疑,片段顯示被告曾展示委任證,與李的說法不符。李看片後確認,但稱他當時正報警,沒留意被告舉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2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