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薪酬架構一直都存在詬病,但問題從來沒得到解決,究竟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抑或是政府把問題視而不見?
早年的中小學教師分為文憑教師(簡稱CM)及學位教師(簡稱GM),前者需要在師範畢業並取得教育文憑,後者需要取得學士資格,但後來,差不多所有教師均達學士學位資格,甚至有的更擁有博士學位。縱然如此,新入職教師即使擁有學士或以上學位,但因為GM空缺缺乏,所以以CM位入職,只取得文憑教師的薪酬。不過,經教育界爭取多年,政府終於重新檢討教師酬薪架構,教育局於去年宣佈一次過將公營中小學的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教師可追回薪級點,有關措施涉及全年額外開支約15億元。
筆者入職註冊護士已逾20年,曾於公院前線及私院任職,可是這麼多年,卻仍未見到政府推動護士及專職醫護人員的薪酬改革。以護士為例,我們的情況與教師的CM位、GM位有點相似。昔日護士未學位化的時候,公立醫院護士會以中五畢業或護士文憑畢業作為入職門檻,註冊護士(RN)入職為點15、31,750元為起薪點,登記護士則以點7、20,035元為起薪點(社署訂定保健員起薪點亦是點7),兩者薪金相差極遠。隨着近年護士學位化,護士學生需在大學修讀五年課程以取得學士學位資格,但令人詫異的是,其入職的起薪點,卻與只需修讀三年的高級文憑課程畢業生相同,雖然大家均為RN,但此舉不禁令部份新入職的註冊護士感到不公。於公務員體制內,如警務處見習督察薪酬是因應入職學歷不同而薪酬不同,醫管局應考慮相關例子去重新檢討RN入職薪酬。
時移世易,現時護士及專職醫護學歷水平已大大提高,以EN為例,其學歷上亦比以前大大提升,但醫管局卻仍然以點7作為他們的起薪點,筆者認為EN最低限度應以文憑教師看待,起薪點以點12、點13計算。
除了護士職系外,醫管局的專職醫療職位,同樣有怪現象。例如物理治療師、放射治療師、職業治療師,入職起薪點只得點14,較註冊護士起薪點低一點,原因是當年醫管局認為他們不用輪班,故相對低一點。但現實狀況是有一些專職醫療職位,例如放射治療師,隨着大眾對政府醫療服務的要求,也需要輪班工作,起薪點理應有適當調整。
業界的問題堆積如山,年復年,日復日,但從來沒得到妥善解決,代表我們業界議員,在過去16年都沒有認真爭取檢討專職醫護界的薪酬架構。醫療需求有增無減,同業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重新檢討薪酬架構是有逼切性和必需性,筆者希望政府和醫管局別再把問題視若無睹,腳踏實地的去解決問題。
袁偉傑
仁安醫院護士訓練學校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