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未走到陳先生的房子,小黃狗阿寶便搖着尾跑過來了,他說平時陌生人走過,阿寶一定會吠,是個忠實的守門員,若是主人帶進來的客人,就會高興的歡迎。陳先生一家十幾口,沒有選擇遷出,一直跟政府周旋角力,五年以來,不斷思考一家人的前途,他是一家之主,重擔當然是落在自己肩上,收地前兩周,他說:「同政府割席,我唔同佢哋玩喇!釋懷喇,唔再畀心理壓力自己。」
過去幾年,他每天都在想讓政府知道自己想法,地政總署人員不斷來找他,由當初努力陳述,到最後一年無話可說,「佢哋根本只係諗住啲工程點做,無諗過呢度住咗人」。從阿爺一代,陳先生一家已住在鳳池村,1988年居住的地方被政府收回,他們拿着賠償金,買了現時這塊地,舊居就成了現時的朗屏路。
硬塞公屋當賠償
兩次被逼遷的經歷,最明顯不同的,是那班跟自己周旋的官員,當年跟政府官員傾,問題即時上達,入村的官員亦有一定的權力,能解決部份問題,他們亦順利搬到現址。而這次收地,陳生說前線的人員完全沒有決策能力,而有決策能力的人則從未正視村民的情況,「五年喇,完全解決唔到,好刻薄,我已經好厭倦喇,根本唔公平」。
陳家四代人住在鳳池村,父母已過身,他跟女兒和孫兒們住在一起,過時過節一家十幾人樂敍天倫,此情此景,只能追憶。得悉政府要收地,他努力爭取過,政府開出上公屋的方案,但他面對不只是居住問題,「申請公屋係由無到有,𠵱家我有屋住,你強拆,係由有到無啊!」
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作出收地,以發展為理由,將私人土地收回成為官地,村民只能接受和啞忍,在發展的大前提下,他們被剝奪的,不只是居住權,更是生活權。外界認為村民可以分配得公屋,還要求更多賠償,是貪心,但對於陳先生來說,金錢根本不能換取現時的生活模式。
穿過房子,別有洞天,偌大的花園種滿不同種類的蔬果,堆有機肥,10,000呎的農地,租了十幾年,水利、開墾都由他和家人落手落腳做,退休後過着悠閒的鄉村生活,他以為自己可以好像父母那樣,在這兒百年歸老。
對他來說,生活就是生命力,失去這種習慣了幾十年的生活,等於失去生命。
家門前的一個大山墳,在收地範圍中被剔了出來。原居民的墳地可以留下來,而活生生有人居住、耕種了幾十年的地,就要被收,用心經營了幾代人,卻換來一張單薄的收地告示,「爸爸葬喺花園裏面,最想可以保留花園,唔想驚動先人,不過無喇……」生前遭遇不及原居民也罷,怎料死後陰宅也要讓路、被政府以二等公民看待,失望過、抗爭過、嘆息過,來到封屋的一天,他會如何面對,「我只係想有尊嚴咁離開」。
他反覆的說不公平,政府選擇收回山坡上的綠化地,而不是平坦的棕地,而且所謂的賠償方案,極其侮辱,犧牲了弱勢的非原住民。由上公屋需要資產審查到現時政策放寬,陳先生覺得荒謬,「政府覺得畀我哋上樓就會個個𧄌,我唔會上,根本方向唔同,唔明白我哋想法」。多年後的今天,他驚覺:「從頭到尾,政府都無尊重過我哋嘅生活,一世人呢幾年最難忘,惶惶不可終日,然後無任何嘢落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