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的「契約」 - 顏純鈎

陳弘毅的「契約」 - 顏純鈎

陳弘毅說,國安法可視為新的社會契約。他的老師孔傑榮駁斥他,說契約要雙方自願簽訂,國安法不可能是契約。

這句話真是擊中要害。

這條牽涉七百萬香港人身家性命的嚴苛法律,只是中共單方面制定,用高壓手段強加給香港人,事先香港無一人被知會,甚至傳說特首林鄭月娥請求過目,中共都不予理睬。這算什麼契約?就是說,甲方自定契約文字,不給乙方過目,直接公佈後強制乙方執行,乙方還不能不執行。

天下有這樣的契約嗎?

國安法是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香港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在上京審議國安法前,也未知國安法原文。譚耀宗是香港的人大常委,說是代表香港人,但是誰把他選出來的?沒有人選過他,譚耀宗就沒有資格代表香港人,他只代表他自己。

國安法大石砸死蟹,竟然凌駕世界人權宣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而這條凌駕一切的法令,居然不與香港人商討,直接付諸實行。如果這也能叫契約,那天下就沒什麼真正的契約了。

基本法在頒佈之前,至少有中英聯合聲明為基礎,有不少香港人參與起草,經過長時間商討,一再修改,取得共識,因此基本法勉強都算是雙方自願的契約。雖然當時參與起草的香港各界人士,也沒有經過選舉,但畢竟包容了不同階層和政治立場的人選,至少得到深入討論,互相尊重,求大同存小異。

即便是基本法,執行起來也沒有監督和仲裁機制,每逢執行上有爭議,中共便以人大釋法來解決,香港人完全沒有置喙餘地。也就是說,甲乙雙方對契約執行有爭議,只能由甲方解釋裁定,乙方沒有抗辯機會,所以說到底,基本法也只是半吊子契約。

在聯合國註冊的中英聯合聲明,才是百分之百的契約,但今日中共也單方面撕毀了。

基本法是半吊子契約,國安法連半吊子都沒有,國安法只是專政的工具而已。

陳弘毅是法律專家,給老師如此訓斥,能不臉紅?